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7563-2018 商品煤质量 水泥回转窑用煤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回转窑用煤的产品质量等级和技术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识、运输及

贮存。

本标准适用于生产、加工、储运、销售、使用等各环节的水泥回转窑用煤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

GB/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

GB/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

GB/T 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

GB/T 216 煤中磷的测定方法

GB/T 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

GB/T 475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

GB/T 477 煤炭筛分试验方法

GB/T 3058 煤中砷的测定方法

GB/T 3558 煤中氯的测定方法

GB/T 16659 煤中汞的测定方法

GB/T 19494.1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1部分:采样方法

GB/T 19494.2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2部分:煤样的制备

GB/T 25209 商品煤标识

GB/T 25214 煤中全硫测定 红外光谱法

GB/T 25960 动力配煤规范

GB/T 3073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仪器法

GB/T 31087 商品煤杂物控制技术要求

GB/T 31356 商品煤质量评价与控制技术指南

SN/T 3511 矿物中汞的测定 固体进样直接测汞法通则

3 产品质量等级和技术要求

3.1 总则

水泥回转窑用煤按发热量和全硫指标进行等级划分,以"发热量等级+全硫等级"的形式表示,其他

指标按 GB/T 31356 的规定执行。

GB/T 7563—2018

3.2 质量要求

3.2.1 发热量等级

水泥回转窑用煤按发热量(Qnerar)指标分为3个等级,分别为水泥回转窑用煤5800、水泥回转窑用

煤5500、水泥回转窑用煤5000,各产品等级对应的发热量指标要求见表1。

1 水泥回转窑用煤发热量等级与指标要求

发热量等级

5800

5500

5000

指标要求Qnet.r/(MJ/kg)

≥24.24

≥22.99

≥20.90

3.2.2 全硫等级

水泥回转窑用煤按全硫指标(Sd) 分为3个等级,分别为 S1 级、S2 级、S3
级,各产品等级对应的全

硫指标要求见表2。

2 水泥回转窑用煤全硫等级与指标要求

全硫等级

S1

S2

S3

指标要求S,d/%

S.d≤0.50

0.50<S,d≤1.00

1.00<S,d≤2.00

3.2.3 其他指标要求

水泥回转窑用煤的其他指标要求见表3。

3 水泥回转窑用煤的其他指标要求

项 目

单位

指标要求

煤粉含量(P-0.5mm)

%

≤30.0

全水分(M,)

%

≤20.0

灰分(A)

%

≤27.00

挥发分(Vaat)

%

≥25.00

磷含量(Pa)

%

≤0.100

氯含量(CL)

%

≤0.150

砷含量(Asu)

pg/g

≤40

汞含量(Hga)

μg/g

≤0.600

煤粉含量指商品煤中粒度小于0.5 mm的煤粉的质量百分比,%。

3.3 产品目录

水泥回转窑用煤产品目录参见附录 A。

3.4 其他

水泥回转窑用煤如果是配煤,应符合GB/T 25960 的要求。

GB/T 7563—2018

水泥回转窑用煤杂物控制技术要求应符合 GB/T 31087 的要求。

4 试验方法

4.1 煤粉含量

煤粉含量的测定按照GB/T 477 执行。

4.2 全水分

煤的全水分测定按照GB/T 211执行。

4.3 灰分、挥发分

煤的灰分、挥发分测定按照GB/T 212 或 GB/T 30732执行。

4.4 发热量

煤的发热量测定按照GB/T 213 执行。

4.5 全硫

煤的全硫测定按照GB/T 214 或 GB/T 25214 执行。

4.6 磷含量

煤中磷含量测定按照GB/T 216 执行。

4.7 氯含量

煤中氯含量测定按照GB/T 3558 执行。

4.8 砷含量

煤中砷含量测定按照GB/T 3058 执行。

4.9 汞含量

煤中汞含量测定按照GB/T 16659 或 SN/T 3511执行。

5 检验规则

5.1 组批

产品按批检验。

5.2 采样与制备

产品按GB/T 475或 GB/T 19494.1的规定采取,按GB/T 474或 GB/T 19494.2
的规定制备。

5.3 出厂检验

生产企业、经销企业应按表4要求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。

GB/T 7563—2018

4 检验项目表

项 目

出厂检验

型式检验

煤粉含量

全水分

灰分

挥发分

发热量

全硫

磷含量

氯含量

砷含量

汞含量

注:△表示需要检测的项目。

5.4 型式检验

5.4.1 下列情况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:

a) 新产品设计定型鉴定及批试生产定型鉴定;

b) 正式生产时,原料、工艺及设备发生变化;

c) 正式生产时,每半年或每换一批原料进行一次检验;

d) 批量生产间断、停产后又重新恢复生产时;

e) 国家或地方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
5.4.2 型式检验项目应符合表4的要求。

5.5 判定规则

水泥回转窑用煤质量按表1~表3的规定进行判定,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结果均符合要求时,则判

定该批产品合格。

6 标识、运输及贮存

6.1 标识

6.1.1 生产和销售的水泥回转窑用煤应按GB/T 25209 的规定进行标识。

6.1.2 标识作为水泥回转窑用煤流通的随行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:
— 产品名称;

—— 数量;

— 产地;

— 标称最大粒度或外观描述;

— 主要煤质指标:包括但不限于第3章中规定的指标;

——其他: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,生产日期、批号,产品标准编号等。

GB/T 7563—2018

6.1.3 标识应采用防水、防腐蚀、不易破损的材质制作,易于长期保持。

6.2 运输、贮存

水泥回转窑用煤的运输、贮存应防尘、防雨、防潮,远离火源。

GB/T 7563—2018

A

(资料性附录)

产品目录

表 A.1
给出了水泥回转窑用煤产品目录。水泥回转窑用煤按发热量和全硫指标进行等级划分,以

"发热量等级+全硫等级"的形式表示,产品编码方式为"SN+Q+S", 共计9个品种。

A.1 水泥回转窑用煤产品目录

序号

名称

编码

1

水泥回转窑用煤5800-S1

SN-5800-S1

2

水泥回转窑用煤5800-S2

SN-5800-S2

3

水泥回转窑用煤5800-S3

SN-5800-S3

4

水泥回转窑用煤5500-S1

SN-5500-S1

5

水泥回转窑用煤5500-S2

SN-5500-S2

6

水泥回转窑用煤5500-S3

SN-5500-S3

7

水泥回转窑用煤5000-S1

SN-5000-S1

8

水泥回转窑用煤5000-S2

SN-5000-S2

9

水泥回转窑用煤5000-S3

SN-5000-S3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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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B13-T 5708-2023 马铃薯水肥菌一体化技术规程 河北省.pdf